丽江市为云南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富集区,以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、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、世界记忆遗产纳西族东巴文化古籍文献闻名于世。为了全面展示丽江的自然风光、风土人情、传承文化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变化、新成就,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云南丽江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“丽江古城杯全国摄影大奖赛”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家协会 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云南省摄影家协会
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局
大赛组委会
名誉主任:邵 华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
欧阳坚 云南省丽江市市委书记
吕厚民 中国摄影家协会顾问
主 任:于 健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、驻会副主席
和自兴 云南省丽江市市长
和亮光 云南省文联副主席、云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
副 主 任:解海龙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、副秘书长
何金平 云南省丽江市市委副书记
张红苹 云南省丽江市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
杨一奔 云南省丽江市副市长
杨廷仁 云南省丽江市副市长
陈寿康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委 员:杨 勇 云南省丽江市政府秘书长
木崇根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
和慧军 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局局长
二、大赛主题
丽江古城和丽江地区绚丽的自然风光、奇特多姿的民俗风情和新世纪的新气象、新成就。
三、参赛作品要求
1、参赛作品黑白、彩色均可,尺寸一律为10-12英寸,单幅、组照不限,每一组照不得超过6张,每组算一幅,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必须制作成照片参赛,数量不限,不接收电脑合成照片,如需退稿,请交退稿费50元。
2、获奖照片,由组委会联系、通知作者调底片、反转片或光盘,使用后即归还;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底片、反转片或光盘者,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
3、每幅(组)参赛照片须在作品背面注明标题,作品拍摄地点、作者姓名及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,不要装裱,妥善包装汇寄,途中破损、丢失恕不负责。
4、在其他全国性摄影展览或比赛中获奖、入选的作品,不再参加本次大赛。本次大赛的全部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(包括展览、出版物、有关宣传广告、专题CD、专题网站、专题影视片等),不再另付稿酬。
5、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自负,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同意遵守该规则。
6、截稿日期:2004年8月20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四、奖项设置
金奖1名,奖金30000元,获奖证书一册;
银奖3名,各奖奖金20000元,获奖证书一册;
铜奖6名,各奖奖金10000元,获奖证书一册;
优秀奖100名,各奖奖金500元,获奖证书一册。
以上奖金均不含税,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,并提供完税证明。获奖作品在大赛结束后将由组委会编辑出版画册,凡获奖作者都将获赠一本画册。
五、作品评选
1、组委会将组织由摄影界专家(10-12人)组成的评选委员会,进行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评选。
2、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以下媒体公布和选登:
《中国摄影报》
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(www.chinaphotocenter.com)
中国摄影家教育网(www.photo.edu.cn)
丽江信息港(www.Lj.yn.cninfo.net)
六、投稿地址
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局
邮编:674100
电话:0888-5123277;5121735
联系人:习惠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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